尊敬的客户:
为持续加大惠企利民力度,支持实体经济发展,我行自2024年4月18日起,在公布的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,对以下服务收费实行优惠。具体如下:
个体工商户客户在2024年4月18日以后新签约使用我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,系统使用费实行200元/年的优惠措施。
我行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结算服务,特此公告。
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
2024年4月18日